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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14:42浏览次数:
  《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 是国家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安排,2019年上半年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时间为20195月18日
一、 适合报名人士:
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
二、 报名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 考评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 申报条件:
A: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B: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C: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硕士研究生学历+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3)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4)2张1寸免冠照片或电子版照片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考试方式:
· 报名截止时间:201945
· 考试方式:劳动关系协调员(师)1、3级理论、技能和综合评审均为笔试;2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理论和技能为笔试,综合评审徐提交论文,论文需在4月15日前提交(一式三份)。
四、培训时间及考试时间:
· 培训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5月12日(每周末)
·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
、权威培训专家团队因材施教
(1) 培训辅导内容:结合教材及考试大纲,培训内容分为职业道德;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考前串讲等模块。
(2) 培训效果:针对国家统一教材聘请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授讲解理论知识,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进行辅导并讲解实战案例,传授解题思路与考试方法,帮助学员了解人力资  源专业知识和技能,结合案例分析和真题进行针对性辅导,确保学员培训效果,沉着应对考试。
六、报名及培训地点:西安市长安南路101号金品国际18层
乘车路线:600路、616路、19路、239路、321路、游9路、323路公交车电视塔站下车,路东(金品国际1单元18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荣华    电话:15029259923  029-87979947
王金霞 电话:18049224669  029-8524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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